能源局總工程師解讀《電網安全風險管控辦法(試行)》
- 時間:2014-06-17
- 來源:
遠光軟件(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佚名)
日前,國家能源局印發《電網安全風險管控辦法試行》。就該《辦法》印發的背景、意義及其主要內容和編制思路,國家能源局總工程師楊昆接受了記者的專訪。
風險不斷出現管控勢在必行
記者:請結合電網安全風險管控的重要性,向讀者介紹一下《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楊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電力生產一貫堅持的方針,而防止電網大面積停電則一直是能源監管機構和電力企業工作的重中之重。
當前,電力系統高速發展后新的風險不斷出現。2013年,國家能源局組織各電力企業開展了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專項行動,通過系統梳理,全國共排查出電網運行安全風險301項,其中,可能導致特別重大電力安全事故的3項,可能導致重大電力安全事故的22項,可能導致較大電力安全事故的75項,可能導致一般電力安全事故的201項。
為進一步提升電網安全風險管控能力,有效防范電網大面積停電,有必要在全行業范圍內編制統一的風險管控辦法,建立電網安全風險分析管控長效機制,通過制度建設推動電網安全風險的科學分析、防控和綜合治理工作。
記者:當前,我國電網安全運行面臨哪些突出的風險和問題
楊昆:當前,我國電網安全運行面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電網結構日益復雜,運行控制難度越來越大。隨著電網規模持續擴大,電網運行特性發生深刻變化,系統聯系日趨緊密,安全約束相互關聯,運行控制難度日益增大;同時,大量新元件、新技術的廣泛應用,在提高電網運行調節能力的同時,也對運行管理水平和控制技術手段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自然災害和外破對電網安全運行的影響日益增大。我國疆域遼闊,地理條件復雜,臺風、暴雨、冰雪、雷擊、地震、泥石流、地質塌陷等自然災害發生頻次和強度均呈上升趨勢,嚴重威脅著電網安全。因山火、施工等外力破壞造成線路故障停運時有發生,電網跨越鐵路、高速公路協調難度大,各種影響電網安全的風險因素疊加。
三是風、光等新能源發電大規模集中接入增加了電網安全風險。隨著風電、光伏裝機占比不斷增加,對電網的影響從局部擴大到主網。多數風電基地遠離負荷中心,當地電網結構薄弱、缺乏有效支撐,風電隨機性和反調峰性致使局部電網調峰、調壓、調頻控制困難,一些受端電網潮流隨風電出力變化而波動較大。另外,由于部分風電機組性能無法滿足要求、風電場設計安裝存在隱患、并網檢測手段不足、運維和調度管理能力薄弱等原因,導致風機脫網時有發生。
四是安全管理工作仍需要進一步加強。電力企業安全工作基礎仍不平衡,安全管理水平差距較大,部分企業依然存在安全管理職責履行不到位,違章違規現象尚未根本解決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加強基礎管理和細節控制。
記者:印發本《辦法》的依據有哪些
楊昆:《辦法》編制的依據主要包括《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9號、《關于印發電力安全事件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電監安全[2012]11號、《關于加強電力安全工作防范電網大面積停電的意見》電監安全[2012]60號等。
四個環節管控七項工作銜接
記者:作為一個指導電網安全風險管控的專門文件,《辦法》主要包括哪幾方面內容
楊昆:《辦法》主要分為三部分:
一是明確電網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對風險識別、風險分級、風險監視、風險控制四個環節的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二是說明了電網安全風險管控機制與其他工作的銜接,有助于各電力企業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快速融入風險管控的要求,盡快發揮風險管控的作用。
三是確定了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實施和監督管理,要求各電力企業定期進行梳理、分析、總結、改進,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開展日常安全監督管理。
記者:安全風險識別環節十分重要,電網安全風險識別的關鍵要素有哪些
楊昆:電網安全風險識別的關鍵要素是確定風險可能導致的后果、查找風險原因、判明故障場景。
風險可能導致的后果由各級電網企業及其電力調度機構確定,可以選用相對惡劣的電網運行邊界條件進行分析計算。查找風 險原因是指著重分析電網結構、設備狀況、天氣因素等。判明故障場景可參照《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中的三級大擾動,這樣既可以判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便于操作實施,也更具有針對性。此外,對于多重故障和其他偶然因素,各地可以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細化,比如歷史紀錄出現過同通道多回輸電線路由于惡劣天氣同時失電,那就可以納入事故場景分析。
記者:電網安全風險監視工作遵循“分區、分級”原則有哪些好處
楊昆:電網安全風險監視工作遵循“分區、分級”的原則,目的是讓風險納入相應層面的關注范圍,例如對于跨區域的電網安全風險或者可能導致重大以上電力安全事故的風險,應納入到國家層面的關注范圍;而對于影響范圍小或者可能造成后果較小的風險,僅需納入相應電力企業的關注范圍即可。這樣可以使防控電網安全風險的各種資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抓住和解決主要矛盾及突出問題,提高風險管控工作的實效。
記者:如何界定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中各自所負的主體責任
楊昆: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中,電網企業及其電力調度機構、發電企業、電力用戶負主體責任。《辦法》要求電網企業制定風險控制方案,主要是考慮到電網企業對風險尤其是大面積停電風險的全局判斷能力較強。但是,部分措施需要風險相關方如發電企業、電力用戶落實,因此,電網企業需要與風險相關方做好溝通和說明,各有關方則應當具體落實各自責任。
記者:對于電網安全風險管控主體而言,其所能采取的管控方法有哪些
楊昆:實現電網安全風險管控的辦法主要包括降低電網安全風險和臨時控制電網安全風險兩個方面。降低電網安全風險的途徑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通過電網的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完善電網的網架結構,提高電網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通過完善電網管理和技術方面的規章、制度、標準、規程等,以及加強人員專業技能培訓等 各項措施,提高電網的安全運行水平。臨時控制風險,主要是指通過采取相應措施,以降低風險概率、減輕風險后果、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等。各電力企業可以結合實際,傾斜人力、物力,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
記者:《辦法》要求電網安全風險管控應與其他七項工作相結合,請解釋一下這一思路
楊昆:電網結構日益復雜,系統聯系日趨緊密,安全約束相互關聯,電網安全風險有可能存在于電力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物資采購、運行維護、日常管理以及應急處置等各個環節,此外,電網安全運行還受氣象條件和地理環境等方面的影響,無論哪個環節出現紕漏都有可能對電網安全構成巨大的風險隱患。因此,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已不再是一項專門的、封閉的工作,它已經滲透到電力系統運行的各個環節。
依法加強監管獎懲提升實效
記者: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過程中,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所采取的監管手段和措施有哪些
楊昆: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過程中,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按照 《安全生產法》、《電力監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開展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目的是通過各種監管手段,輔之以必要的獎懲措施,充分激發電力企業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工作中的活力和創造力,以更好地履行其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防范和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發生。
具體監管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事前和事后兩方面。事前監管主要包括定期組織開展電網運行安全風險的系統梳理和評估,結合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現場檢查電力企業各項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對于存在問題的企業,通過約談、通報、下達整改通知書等督促其進行整改,對電力企業在電網安全風險管控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以適當的方式進行總結推廣;事后監管主要指加強電力安全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從中認真總結和汲取經驗教訓,督促指導電力企業不斷完善電網安全風險管控的工作體系和落實風險管控的各項具體措施。此外,對于因電力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等方面原因導致的電網運行安全風險,將及時協調有關各方予以統籌解決,形成全過程的閉環管控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