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預算法》"落地"亟待政府會計跟進
- 時間:2014-12-29
- 來源:中國會計報
2015年的腳步越來越近,肩負護航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使命的新《預算法》,亦將步入“落地”時刻。
細觀新《預算法》,我們不禁驚嘆于其對公眾關注熱點回應的全面,譬如實行全口徑預算、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公開”入法、嚴格債務管理、貫穿“績效”理念等;我們也更驚喜于其對財政預算改革的頂層設計所作的一些銜接性規定,這為下一步改革留出法律空間。譬如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而這些舉措的落地實施,都對提供核算支撐的政府會計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這些要求不僅是技術上的,也是觀念上的。尤以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更具基礎作用,更引人關注。
建立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是建立現代財政管理制度的必然要求。
新《預算法》對此予以落實和強調,其重要意義體現為“兩個轉變”,即由預算會計向財務會計轉變、由決算報告向綜合財務報告轉變。
長期以來,政府財務管理工作以預算會計為主體,僅反映預算管理資金的收支情況。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則要求政府更加注重政府財務會計,從而全面清晰地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運行成本等信息。
而且,政府會計由收付實現制向權責發生制轉變,則將政府預算管理的主線從預算編制和執行延伸到資產管理和績效管理,并通過政府成本會計核算推動預算編制的精細度和準確度,形成一個綜合、聯動、有序的循環機制,并能全面、完整、系統地反映一級政府的財政財務狀況,向社會各界提供更為大眾化、更通俗易懂的政府履職能力情況。
預算工作要求越高,對政府會計的支撐期望就越大,就越需要夯實政府會計技術基礎。當前,業內對于盡快出臺政府會計準則的呼聲就是例證。
政府會計準則是編制政府財務報告的基礎,直接決定了政府財務報告的數據質量。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出臺政府會計準則,構建政府會計準則體系。
更具體地說,就是要建立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等在內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尤以加快出臺基本準則最為緊迫。
作為加快政府會計改革步伐的兩大核心舉措,制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和建設政府會計準則體系愈顯迫切。
一方面,隨著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逐步明確,其必然會對政府會計改革進行通盤部署,其中自然會涉及對政府會計準則制定的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會計準則作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的標準,也必然會在其概念框架中明確權責發生制的運用,并在有關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中對建立什么樣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報主體是誰、報告的內容有哪些、編制的原則是什么、以什么方式報告、給哪些對象看等進行明確。
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與政府會計準則這兩方面必然相互促進,共同推進政府會計改革走向深入。
從這樣的意義上說,新《預算法》“落地”意味著政府會計改革步伐即將加快,更意味著政府會計在專業技術上即將獲得更大突破。兩者相輔相成。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