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火電機組發電小時數出現倒掛現象
- 時間:2011-11-03
- 來源:
來源:慧聰網
國家電監會近日發布《2010年度全國30萬千瓦及以上常規燃煤機組發電利用小時專項監管情況通報》(以下簡稱《通報》)。《通報》顯示,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利用小時數明顯低于30萬千瓦級機組,也低于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存在發電小時數倒掛現象。
在11月3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國家電監會總監、新聞發言人譚榮堯通報了電監會開展發電設備利用小時專項監管的有關情況。
《通報》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級以上調度管轄范圍內機組裝機容量8.22億千瓦,其中,統調火電機組6.41億千瓦,占78%。統調火電機組中,常規燃煤機組裝機容量4.97億千瓦,占77.5%。常規燃煤機組中,100萬千瓦級機組裝機容量3019萬千瓦,占6%;60萬千瓦級機組2.45億千瓦,占49.3%;30萬千瓦級機組容量1.68億千瓦,占33.8%;30萬千瓦以下機組容量5457萬千瓦,占10.9%。2010年,全國統調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5240小時,其中,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利用小時數5259小時,30萬千瓦級機組利用小時數5356小時。
從對發電小時數的監管情況看,目前火電機組發電存在發電小時數倒掛現象:2010年度,貴州、廣西、山西、甘肅等13個省份的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利用小時數低于30萬千瓦級機組;貴州、吉林、廣西、甘肅等13個省份的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利用小時數低于常規燃煤機組平均利用小時數。
據介紹,一般而言,容量等級較高的常規燃煤機組參數高、煤耗低,而容量等級較低的常規燃煤機組則參數低、煤耗高。目前,100萬千瓦級機組標準煤耗為290克/千瓦時左右,60萬千瓦級機組為310克/千瓦時左右,30萬千瓦級機組則為340克/千瓦時左右。按照節能減排工作的要求,應安排大容量、低能耗機組多發電。火電機組發電小時數倒掛影響了清潔高效機組的發電出力,不利于電力行業節能減排。
《通報》分析,造成60萬千瓦及以上、3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倒掛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電網網架結構不合理,造成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出力受限。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多為近幾年投產,位置遠離市區,通過高電壓等級網絡送出。部分省(區)內由于電網網架結構原因導致高電壓等級網絡下送容量不足,大機組出力受限而窩電,位于負荷中心區的30萬千瓦級機組只能多發電。二是現行電量形成方式不利于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多發電。部分地區在下達年度預期目標時,大小機組之間沒有按照有關要求拉開檔次,個別地區安排的電量就出現倒掛。另外,目前電力系統結構中,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發揮著承上啟下的作用,電力調度機構由于系統穩定備用等需要,不是讓60萬千瓦及以上大機組在高負荷水平運行,而是利用其調峰能力強的特點進行更多的深度調峰,造成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負荷率較低,進而影響利用小時數。三是大容量空冷機組受自身技術因素制約出力受限。我國西部地區新投產的60萬千瓦級常規燃煤機組均是空冷機組,這類機組在超設計高溫天氣情況下無法滿負荷運行,最高出力一般在50~55萬千瓦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全年的利用小時數。
四是以省為單位的計劃模式與電源布局不適應,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發揮不夠,限制了部分大型機組發揮作用。部分省份30萬千瓦級發電機組利用小時數超過了區域內其他省份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五是近幾年新投產大容量等級機組由于缺煤停機,導致利用小時數偏低。
《通報》對提高大型高效機組發電利用小時提出政策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強電網及送出工程建設,合理安排系統運行方式。各級電網企業應合理確定跨省區聯網工程建設與省內電網建設投資比例,加強省級電網建設,高度重視大容量等級電源送出工程的配套建設,改善窩電和電網“卡脖子”情況,提高現有電網輸送能力。電力調度機構要合理安排機組開機和運行方式,提高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平均負荷率與利用小時數,降低系統運行能耗。
二是改進發電機組電量安排機制,加大合同電量差別化力度。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和國家節能減排有關要求,合理安排機組年度合同電量。在有條件的地區,系統開展合同電量優化工作,支持發電集團內部或發電企業之間,通過優化不同機組的合同上網電量,為大型高效機組多發電創造條件。
三是加快電力市場機制建設,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發揮大電網的優勢,加大跨省跨區電能交易監管,在更大范圍內促進電能資源優化配置。逐步完善和改革現有的政府主導的電量計劃分配制度,發揮區域市場平臺的作用,建立靈活多樣的電能交易機制,大力開展發電權交易,使大型高效機組在市場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為落實國家節能減排和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作出更大貢獻。
據了解,電監會將上述情況還同時通報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市、區)人民政府,以期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