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控操作指南 幫助電力企業防范財務風險
- 時間:2015-02-02
- 來源:中國稅務報
近日,財政部發出《關于印發〈電力行業內部控制操作指南〉的通知》(財會〔2014〕31號)(以下簡稱指南),是繼《石油石化行業內部控制操作指南》發布后,財政部發布的第二部行業內控操作指南。
該指南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財會〔2008〕7號)及《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號——組織架構》等18項應用指引等相關規定編制而成。指南在對電力行業歷史沿革、發展趨勢、產業特點和管理現狀深入分析的基礎上,科學規劃了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路線圖及實施方案。總結了電力行業在發電、輸配電、變電、電力建設、電力設計和其他電力輔助產業等全產業鏈的管理經驗,系統提出了以建立控制環境建設為基礎,以分享管理控制為導向的電力企業內部控制體系。
據業內人士分析,電力行業內控操作指南的出臺非常有必要,意味著內部控制體系建設逐漸由通用式、框架式監管向精細化、精準化、精確化管理過渡。它將成為電力行業企業應對行業形勢和風險所依據的生動有形、針對明確、可參照、可操作的重要標準。電力行業內控操作指南可以促進內控與企業實際業務更加緊密地結合起來,以使內控細化到具體的業務流程和控制點,真正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效率。
隨著近年來電力企業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從壟斷地位逐步走向市場,面臨著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更大的風險。如何做好電力企業財務風險控制,將當前所面臨的風險及時化解,并發揮資金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是企業可持續發展、提升自身競爭力的前提。
指南指出,財務風險在電力行業主要表現為流動性風險、預算控制風險、融資風險、短期投資風險等。而電力行業資金流動較其他行業更具同質化特點。如電網企業全年的資金變動趨勢為,每年11月到次年3月,企業資金供不應求,資金缺口增大,易出現流動性風險;5月~9月,企業資金供大于求,資金環境相對寬松。月度資金變動趨勢為,月初電費集中入賬,每月下旬資金缺口較大。
據業內專家指出,目前國家建設資金緊張,特別在這樣的全球性經濟環境下,能夠從中央與地方財政取得建設資金尤為困難,中央與地方明確配套的資金自然不存在籌資風險,而其他融資方式的資金來源中特別是銀行借款可能就存在著某種財務風險。
另外,發電企業由于多年成本嚴重倒掛,一些企業連年虧損,而隨著環保投入的持續增長,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資金壓力。電力企業一般通過內外部融資提供流動性支持,但由于融資成本和融資能力受到資金市場利率波動及國家政策的限制,資金供應十分有限,流動資金鏈斷裂風險危及著電力企業的生存。因此,指南提出電力企業應對財務風險時應研究資金變化趨勢,根據歷史數據進行資金缺口預測分析,建立與商業銀行、財務公司的戰略合作關系,提前進行融資安排將資金需求提前“熨平”。
指南中采集了大量電力行業已有的內控成果,經過提煉和總結形成覆蓋發電、電網、電力輔業三大類業務的行業指南,對于理論界和實操界都有較大的幫助。而且,指南中配有案例解析,包含正反兩方面案例,對于處在風險管理“第一道防線”的員工有很大借鑒意義,將有助于減少風險管理和內控實務過程中出現的“兩張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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