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抗疫中的“地域歧視”
- 來源:財新網
如已安裝財新APP請點擊:https://opinion.caixin.com/2022-11-28/101971431.html 消除抗疫中的“地域歧視” 陳利浩 昨天,看到一個“全國多地調整外地來返人員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報道標題,本以為是根據中央“二十條”所作的優化調整,進去一看,卻都是對“來返人員幾天內不能進入公共場所”的規定。 報道中列的近20個城市,包括了從直轄市、省會城市到省轄市,從一線城市到三、四線城市,從東部沿海地區到西北地區的所有類型;限制的場所,包括了餐飲、購物、超市、娛樂在內的所有公共場所、所有公共交通工具;“不能進入”的天數,大多是五天(總不能多于國家規定的集中隔離天數?)、少數是三天;不少城市還“創造”了在場所碼等界面“顯示不滿多少天的標記”的做法。 對外來人員進行某種限制,是中國“外防輸入”的常規舉措。但是,這個“外”是指境“外”,更是指抗疫政策和防疫標準之“外“:境外國家、地區采用了和中國不一樣的政策和標準,病毒變異、感染群體、病患比例等都和中國不同,入境后應采用相應的隔離、限制措施,使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態過渡到和中國防疫標準一致。這是中國抗疫的成功經驗。 但是,在中國內地,無論東西南北、城市鄉村、男女老少,執行的都是國家統一規定的、明確具體可遵循的抗疫政策和防疫標準,各地人民群眾的健康狀態沒有任何“地域差別”。假如:都是坐的地鐵,從上海的浦東到南京路購物、游玩沒有任何限制,而從臨近的江蘇昆山來了卻要“靜默”五天,這有什么理由?同是自駕出行,從延慶到王府井可以消費,從通州到王府井卻寸步難行,又是什么邏輯?顯然既不科學、也不合理。 “不準隨意將限制出行的范圍擴大到其他地區”、“不準對來自低風險地區人員采取限制措施”、“不準隨意擴大采取管控措施的風險人員范圍”,是國家對抗疫工作“九不準”中的三令五申。顯然,僅以“外地來返”設定限制措施,也明顯違反了中央一貫的明確要求,在優化抗疫舉措的“二十條”深入人心之際更為刺目。 所以,建議由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頒布規定,取消各地對于“來返”人員抵達后多天不能進入公共場所的強制性規定。但是,考慮到“來返”意味著可能乘坐了較長時間的公共交通工具、可能和較多的流動人員有過接觸,采取一定的健康管理措施是合理的,建議規定:來返人員抵達后應進行核酸檢測、在陰性結果報告之前限制去公共場所(北京現行的政策);對來返人員的既往行程加強管理,甄別是否與高風險地區有過交集;要求來返人員加強自我健康監測、避免去人員聚集場所等。 抗疫初期,曾經出現過只要身份證號碼跟武漢關聯(不論是否居住在武漢),就不能住酒店、不能買車票、不能上飛機、不能進小區的現象,被中央及時發現、糾正。習近平總書記“全國人民都‘為熱干面加油’”的號召,更是溫暖了武漢人民和全國人民的心??挂咧械牡赜蚱缫暎粌H違背科學精神、違反抗疫政策,更是對“人民主體”的漠視,是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損害。疫情已經給人民群眾帶來了不少“急難愁盼”,再也不能用不應有的“地域歧視”讓群眾傷心。 (作者為九三學社中央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政協研究咨詢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