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加大輸配電價改革
- 時間: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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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光軟件(來源:財新網 作者:不詳)
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近日撰文指出,要加大資源環境稅費改革,按照價、稅、費、租聯動機制,適當提高資源稅稅負,加快開征環境稅,完善計征方式;要積極探索運用稅費手段提高環境污染成本,降低污染排放。
5月1日出版的《求是》雜志第九期刊發馬凱的文章“堅定不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文中提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任務之一,是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完善生態文明制度,具體措施即包括上文所述資源環境稅費改革。
馬凱提出的其他建議措施還包括: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合理調整資源性產品價格,引導資源節約利用。創新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優化水電、核電及可再生能源發電定價機制,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改革方案,有序推進競價上網和輸配電價改革。繼續探索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完善政府、企業、消費者共同參與協商的定價機制;
健全資源補償和交易制度。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研究設立國家生態補償專項資金,推行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培育節能量和碳排放量第三方核證機構,鼓勵企業積極參與節能量交易和碳交易。健全水權制度,開展水權交易,規范水權轉讓。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
完善統計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強化領導干部的生態文明意識,根據主體功能區定位探索設立不同的考核目標,增加生態文明相關指標權重,逐步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
加強法律法規建設。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強環境監管,完善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制度,健全最嚴格的環境執法體系,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依靠強有力的法制調節和規范社會行為。
馬凱認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長期過程,依賴于一個規范、長期、穩定的制度環境,形成“硬約束”的長效機制。
據財政部條法司3月下旬透露,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當時正在履行會簽程序。目前,中國的環境保護費用主要由環境保護部門征收,依據為國務院2003年頒布施行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而在2010年年初,時任財政部長的謝旭人即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提出,要開征環境保護稅。次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發展排污權交易市場。此后,財政部官員在發表文章時及公開場合中,多次表示要推進環境保護稅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