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特區報》陳利浩建議:派出知識產權“巡回法庭” 設立知識產權重點保護單位
- 時間:2015-02-10
- 來源:珠海特區報
本報廣州電 特派記者康振華報道:作為一家創新型高科技軟件公司的老板,省政協委員陳利浩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心情恐怕比任何人都來得迫切。在這次省兩會上,他一口氣提交了兩份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提案。
其中一份提案《建議設立知識產權重點保護單位》提出,保護知識產權必須多管齊下。指導、檢查企業、單位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和措施,用必要的方式震懾侵權分子,也都是有一定效果的措施。
提案建議借鑒公安機關實行的“公安局治安重點保護單位”的做法,既有震懾“小偷”的表面效果,又能讓公安機關對該單位的治安保衛制度、措施進行指導、檢查。
借鑒這一做法,建議對知識產權密集的高新技術企業、單位按照“知識產權保護重點單位”進行管理,除了懸掛牌子、震懾侵權分子,公安、知識產權保護等有關部門還可以指導、檢查該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措施。這個措施我在珠海提過,實施后取得了一定效果。
陳利浩的另一份提案《充分利用知識產權審判的司法資源》則指出,去年全國設立了北京、上海、廣州等三個知識產權法院,并實行集中管轄機制:廣東全省與專利、集成電路、技術秘密相關的、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案件,必須到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集中審理。
提案認為,廣東對于知識產權的司法實踐開展較早,如珠海五年前就已設立了全國首個知識產權法庭,開展了“三審合一”的司法實踐,有幾個案件都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典型案例。如佛山雖然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但通過民事審判庭也審理了不少知識產權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審理所需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經驗是其他類型案件無法比擬的。珠海、佛山等市的法院,在多年的審判實踐中積累的人才、經驗、案例、專業知識等資源尤為寶貴。
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籌備過程中,曾經面向全省招募人才,意圖把全省有經驗的知識產權法官集中起來組建團隊,但由于工作和家庭的種種原因,只有個別法官響應,絕大部分有豐富知識產權審判經驗的法官還留在原來的法院。
因此,如果機械執行“集中管轄”,勢必會造成非常寶貴的知識產權審理資源的浪費,同時還可能由于案件過度集中到廣州而造成審判進度的延誤。
提案建議,由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協調,采取“巡回法庭”、“派出法庭”等形式,把珠海、佛山等市的知識產權審理機構同時又作為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的派出機構,既利用了寶貴的知識產權審理司法資源,又可以加快審理進度,同時還可以給當事人帶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