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監局創新發電調度運行監管
- 時間:2015-01-15
- 來源:中電新聞網
“十二五”中后期,南方區域電力需求增長放緩,供應總體寬裕,燃煤機組利用小時數逐年下降。在此形勢下,發電企業對“三公”調度產生了更多疑問和訴求,迫切希望了解發電調度運行信息。為此,南方能源監管局建立了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議機制,以季度為周期在轄區內分省(區)組織省級電力調度機構和主要發電企業召開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通報上季度發電調度運行情況及下季度運行安排。
2014年南方能源監管局共組織召開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九次,及時協調解決發電企業提出的78項問題。
主要做法和特點:
一是內容充實,針對性強。在協調會上,調度機構根據南方能源監管局制定的通報材料提綱提前準備通報材料,通報上季度電力系統運行情況及下季度發電調度安排計劃。隨著協調會的逐漸深入,通報材料的內容也越來越詳實,從最開始粗線條的介紹到圖文并茂的詳細說明,從單一的檢修計劃到涵蓋機組輪停小時數及同類機組等信息的對比狀況等,針對發電企業最關注的信息、最關心的問題,調度機構都做了詳細通報。發電企業熟悉了網架結構和布局,明確了調度方式安排,更能有針對性地安排生產。
二是平臺開放,互動性強。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以平等、開放為原則,設置了調度機構通報情況及溝通交流環節。會上,發電企業即可以提出自身存在的困難,又可以詢問自己關注的問題,調度機構現場一一解答,如不能現場答復的,將記錄在案,會后告知發電企業,并在下次協調會上反饋結果。此外,對于年度合同完成率、發電利用小時數等問題,南方能源監管局要求調度機構將同類機組的對比情況通過圖表等形式清晰地表現出來并注明原因,使發電企業一目了然。通過公開調度信息,使每一個發電企業都參與了監管,使監管機構有效克服了人力有限的困難,更加細致更加全面地開展工作。
三是會風務實,實效性強。南方能源監管局本著開實會,辦實事,解難題的原則,做好每次會議準備工作,對明確會議主題、確定參會人員、選擇發言方式都給出了具體的要求,會議不講空話、不講套話,只談問題、言簡意賅、注重效果,提高效率。南方能源監管局通過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切實協調和解決廠網矛盾,更好地樹立了監管機構公平、公正的形象,受到企業的歡迎。
通過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的形式,搭建了調度機構和發電企業間的交流溝通平臺,創新了調度監管方式,對加強調度監管、促進“三公”調度和維護廠網和諧起到了重要作用,契合了全國能源監管工作會議“四項主要任務”中加強對壟斷環節監管的精神。協調會制度是南方能源監管局調度、發電監管方式的一次創新,提高了監管效力。
下一步,南方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制度化、規范化的目標,充分總結發電調度運行監管協調會經驗,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好這一平臺,切實有效加強調度監管,為廠網關系和諧發展營造出公平、公正、透明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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