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政協委員與統戰人士讀陳利浩《微言集》感悟擷萃
- 時間:2022-03-09
- 來源:遠光軟件
全國政協開展的讀書活動啟動以來,廣大政協委員和統一戰線成員讀書學習的積極性日益高漲。近日,全國政協副主席邵鴻作序的《微言集》由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發行。該書收錄了九三學社社員陳利浩從2007年率先提出“低碳經濟”建議以來的歷次建言,包括發表在《人民日報》《學習時報》等媒體上的時政文章、在各級政協的大會發言、調研報告、“直通車”和協商建議等。
正如邵鴻副主席在《序》中所述,該書具備“勤于思考,敏銳多產;眼光超前,見解深刻;成績顯著,影響較大;言行一致,身體力行”的特點,“體現了中國統一戰線成員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深刻認同并為之傾力奉獻的優秀品質”。“一方面,書中探討的一些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問題仍然存在,因而相關的思考和意見建議,在當前乃至今后一個時期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完全可以繼續運用于各種履職建言工作之中。另一方面,又是一本如何做好議政建言工作的參考書。讀其書,當能讓從事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作以及其他關心國家發展進步的同志們從中獲得啟發,汲取智慧,提高議政建言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履行政治職責,從而為發展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我以為,本書最大的意義應該就在這里。”
《微言集》主題鮮明、內容豐富、語言生動、可讀性強,深受社會各界喜愛,被譽為政協委員履職的參考書。現刊登幾位政協委員、統戰干部的讀后感,以饗讀者。
既要“前瞻”,也要“后顧”
——讀《微言集》有感
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
賴明
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的陳利浩同志的《微言集》,以“發展低碳經濟的幾點建議”開篇,全國政協副主席、九三學社中央常務副主席邵鴻在所作的《序》中對此給予充分肯定。我在九三學社中央分管參政議政工作多年,親歷了利浩同志的建言“從普通社員的建議變成黨派參政議政品牌”的全過程。重讀有關文章,頗有感觸。
最初,利浩同志是以珠海市政協委員的身份提出關于“低碳示范區”的提案。之后,九三學社廣東省委會全會安排他作了一個專題講座,時任九三學社中央常務副主席陳抗甫同志聽完后,給予高度評價,鼓勵他從廣東和全國的層面繼續深化建議。在廣東層面,《創新發展模式,建設“低碳”廣東》(《微言集》第12頁,下同)的建議和后續的調研報告得到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同志的高度重視和多次批示,助力了廣東“低碳建設示范省”的建設。在全國層面,《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的幾點建議》(第3頁),從戰略定位、談判立場、市場機制、試點先行、稅收杠桿、財政激勵、能力建設、全民參與等多個角度提出富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引起了九三學社中央的高度重視。正如邵鴻副主席在《序》中所述:在此基礎上,當時九三學社中央的韓啟德主席連續數年圍繞這一主題率隊開展調研,向黨和國家提出系列建議,九三中央關于低碳發展的提案亦被選為全國政協一號提案,為推動我國發展低碳經濟和制定相關政策發揮了重要作用。
今天,“低碳”已經從當年需要“掃盲”、科普的生僻概念成為“全民熱詞”,“碳達峰”“碳中和”成為重大國家戰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等成為各行各業以及全社會的共同目標。利浩同志在低碳領域的持續建言、身體力行也已被他所獲得的多項全國性榮譽所證明。然而,我覺得更值得總結和思考的是,在提出發展低碳經濟、堅持低碳發展這一“前瞻性”建議時,利浩和九三學社的同仁是如何“后顧”,消除當時存在的種種疑慮的。
調研中,有兩個最大的疑慮。其一,提倡低碳經濟,碳排放相對較高的產業,如石化、造紙、鋼鐵等是不是就不能發展了?其二,在科學上,氣候變化是否由碳排放所導致尚有不同意見,限制碳排放還要對外承諾,會不會掉入西方國家設置的“陷阱”?
對于第一點疑慮,我們通過深入的調研逐步深化了認識:沒有“高碳”的行業,只有“高碳”的企業。“低碳經濟并不限制特定的產業和行業,全球領先的低碳經濟示范企業中就有石化和造紙企業,關鍵是這個企業在同行業中的能耗和排放水平必須是先進的。你要發展低碳經濟,不是不可以引進大石化、大煉油,而是這些企業應該在同行業中達到低能耗、低排放。發展還是硬道理,黨政領導對GDP的重視是合理的,我們應該、也只能在用好發展權的同時減少碳排放。”(第28頁)
對于第二點疑慮,我們不糾纏氣候變化原因的科學探討,也不爭論到底何時、作出何種減排承諾,而是分析、強調“對于中國而言,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性,更體現在保護賴以生存的自身環境、保證我國的能源安全”。(第24頁)由此得出的結論是:“我國發展低碳經濟,根本不需要考慮氣候變暖到底是不是人類活動引起、我們對外承諾會不會影響發展等問題。我國的人口基數、資源稟賦、環境容量和對國際競爭力的要求,決定了我們沒有其他道路可走。”(第29頁)
這樣,在提出“前瞻”建議的同時,充分了解、分析、消除可能存在的“后顧之憂”,就大大減少了建議被關注、被采納、被實施的阻力,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此外,在對產業、經濟“前瞻”建議的同時,還應適當地“后顧”傳統與文化,從人文角度加深認識、提高自覺。時任九三學社中央主席韓啟德在廣東調研時曾指出:“中國的傳統文化里面有很多的先進理念,發展低碳經濟要和文化的問題結合起來。”在《低碳經濟和認識論》(第30頁)中,作者提出了三個關系:
其一,人和自然的關系。人必須遵循自然規律,不應“人定勝天”,只能“天人合一”。對大千世界,人類已知的部分遠小于未知的部分,我們必須心存足夠的敬畏。萬物生而平等,自然以自身為目的,不因人類的評價而存在或改變。人類必須自治自大狂妄癥,學會與自然和諧相處,承擔起自己作為自然的一分子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才能得到自然所可能給予的有限權利和饋贈。只有正確認識人和自然的關系,我們才能自覺采取各種措施,減少人類活動對全球變暖的影響,地球才有救。
其二,人類內部的關系。“陰謀論”的死胡同一定走不通,我們還是要遵從中國古代先哲“以和為貴”的教誨。人與人、集團與集團、國家與國家之間應該和諧相處,面對氣候變化,大家更應該攜起手來,通力合作。要求對方時應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勿強加于人”;解決矛盾、調解沖突時應該“仇必和而解”。除了講責任,更要重道德,在設計“外部成本內部化”機制的同時,還要“外部道德內部化”,讓人類對大自然的虧欠變成每個成員的道德情懷。
其三,人與自我的關系。“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這是中國傳統文化教導我們的人生態度。人理應追求溫飽,但不是以個體的物質占有和感官享受為唯一目標,更不是罔顧社會公德和生態環境、一味追求浮華奢侈和揮霍的享樂主義。碳排放面前人人平等。個人的碳預算應該平衡,比如今天你坐了頭等艙,下飛機后就應該多種幾棵樹增加碳匯。“發展是硬道理”,但只有顧及資源、保護環境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硬道理。人類不應沉迷于加法,而要學會做減法。
作者認為,“要走低碳發展之路,應該在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自我三方面有一個全新的、清醒的認識。否則,即便不是氣候變暖的危機,也一定會遇上集體行動的內在悖論而導致的其他災難。面對積重難返,必須正本清源。”在十多年前,這個觀點實屬難能可貴。
今天,《微言集》中提出的與低碳發展相關的政策建議,有不少還在落實的“進行時”,從文化層面對低碳發展和低碳生活、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也有待繼續深化。同時,既要“前瞻”、又要“后顧”作為一種提出問題和解決措施的議政建言思想論、方法論,更值得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參考和借鑒。我想,這就是體現九三學社集體智慧的《微言集》的價值所在。
《微言集》和“中國故事”
——《微言集》讀后感
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廣東省醫學會會長
姚志彬
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微言集》是九三學社社員陳利浩同志的建言議政文集,開篇就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建議”,這是他最早引起九三學社廣東省委和我本人關注的建議。其后,他參加了社省委、社中央各種專題的多次調研,提出不少建議,撰寫很多文章。掩卷良久,思緒不絕。借用全國政協副主席邵鴻《序》中的話:“微言不微,大義存焉”。這個“大義”,不但是建議本身的意義,更是作者以多種身份、途徑的各類建言,書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生動故事的意義。
先來看身份。此書中,有作為九三學社社員的建言,這是“多黨合作政治制度”的身份;有作為政協委員提出的提案、建議,這是“政治協商制度”的身份;有從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和非公經濟企業家角度的發聲,這是“統一戰線成員”的身份;更有發表在各類媒體上的文章,這是每一個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躋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普通中國人的身份。而從書中的思想、觀點中讀者可以看到:無論哪一種身份,作者都是一個既有大局觀念、又有獨立思想和觀點的知識分子。《微言集》體現的是各個階層、各類群體、各種身份的人民群眾、知識分子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政治制度中的作用和活力。
再來看途徑。書中各篇都有題注詳細說明了“發聲”的渠道。有九三學社黨派平臺的“信息專報”、“黨派提案”、“直通車”;有各級政協的“委員提案”、“主席建議案”、“大會發言”;有新的社會階層人士、非公經濟人士的“座談發言”和“情況反映”;有在各類紙媒、新媒體公開發表的文章;作者還介紹了他通過個人“自媒體”發起的數起全國性公益事件,通過“社會調查”首創的“金點子亮珠海”建議征集活動。凡此種種,幾乎囊括了每一位社會成員反映訴求、表達觀點、提出建議的各類制度化、非制度化的途徑,展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全過程民主”中政治參與的廣泛和多元。
不同身份、各類途徑,最后都應體現到建言的質量。《微言集》各篇都有特色:如“低碳”,是對產業、經濟、社會發展的前瞻性建議;如“名單管理”,是對防腐體制機制的制度化建議;如“取消對基本經濟制度的時間限制”,更涉及現行法律、甚至憲法的修改;其余多篇,也都是對于政策、法規、法律進一步完善的可操作建議。議政建言所應避免的“對現行政策的附和、注解和詮釋”,在書中幾近絕跡。作者曾和我數次回顧時任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對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工作的指導:“既要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建言獻策,更要利用相對超脫的優勢,去考慮那些雖然不是黨和政府當前的中心工作、但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完善黨和政府的決策。”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協商民主”的精髓和優勢。
利用不同身份,通過各種途徑,提出對于發展理念、體制機制、政策法規等優化、完善的建議,會不會引起誤解、甚至招來壓力?讀者可以從書中看到:除了諸多建議被重視、采納,作者本人也備受鼓勵、表彰。如時任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批示,以作者為例在全國開展“如何當好政協委員”的大討論,并結集《國士風采》;如中央統戰部表彰作者為“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貢獻先進個人”;邵鴻同志在《序》中更對作者其言其人作了充分的肯定。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開放性、包容性、先進性的鮮活佐證。
《序》中提到,作者“以微博轉發形式捐助溫州動車事故幸存者小伊伊,為‘刻章救妻’的主人公廖丹捐款換取法院判處緩刑,個人出資為有關‘救人被賴’案件兜底以避免‘見死不救’等,廣為社會贊譽。”這些事跡,在“共同富裕”的發展理念下更顯可貴。但作者并不是單純地在做“好人好事”,他對“用公益推動進步”的理解是:“通過各種方式(包括慈善和公益),倡導和踐行符合人性和歷史規律的價值觀,推動社會的不斷進步,這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微言集》251頁)他為小伊伊捐款,是為了弘揚特警隊長“按照黨的教導,以人民的生命和利益為最高命令”;幫助廖丹“退贓”,是為了呼吁、推動大病醫保;出資為“救人被賴”案件“兜底”,是為了建立“讓救人者沒有后顧之憂,使‘取義’無需‘舍生’”的機制。幸如《序》中所述,作者幫助廖丹“6天后國務院領導同志即表態‘下決心推動大病醫保’,1個月后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下發大病醫保指導意見,廖丹也被法院從輕判緩。”由“魚”及“漁”,制度之善才是大善。
隨著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我國的“硬實力”已被公認,但對“軟實力”的認同相對較為滯后。其原因,有部分外國政客、媒體的抹黑,也有我們對制度、文化等“軟實力”講述、傳播的不足。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既開放自信也謙遜謙和,努力塑造可信、可愛、可敬的中國形象”,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制度、協商民主、全過程民主的優勢,展現中國知識分子的完整、真實形象,《微言集》不失為一個生動、合理、可信、可愛的范例。
資政建言,根在“學習”
——《微言集》讀后感
中共廣東省委統戰部副部長、一級巡視員
李陽春
“建設學習型政黨”、“建設學習大國”、“大興學習之風,堅持學習、學習、再學習”,是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的一貫倡導。《微言集》作者陳利浩同志是身兼民主黨派成員、新階層代表人士、非公經濟人士等多重身份的統一戰線成員。他在《后記》中表述:“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創新,是我們思考、建言的泉源和遵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更是新時代參政議政的指引。本書中的十余篇文稿,都是我或現場聆聽、或書面學習領導人報告、講話后的體會。”作為直接聯系作者的統戰干部,我經常有機會和他交流學習體會和建議思路,見證了他的“真學、真懂、真信、真用”。
習近平總書記連續幾年在全國政協聯組會的講話,都針對一個重大問題發表系統性論述。《微言集》中就收錄了兩篇作者在習近平總書記講話后刊登在《人民日報》的學習體會。
《構建政商關系新生態》(《微言集》第93頁,下同)發表在2016年3月8日。當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并首次提出要建設新型的政商關系。作者在文章中論及:“親”源自基本制度,“清”基于“立黨為公”。“企業家的獲得感與安全感,是一個國家經濟活力的重要來源。中央用‘三個沒有變’強調非公經濟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重申了黨和政府對非公經濟的大政方針”。他特別指出:“在政商交往中,大多數情況下主動權都掌握在‘政’的一邊。政要疏,商欲‘親’而不得;政不清,商也只能‘配合’。中央用‘親’和‘清’為政商關系正名、定位,不僅讓政商雙方都有規可依、有度可量,更是為領導干部如何跟企業家打交道劃出了底線,拓展了空間,協力同心、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關系指日可待。”
《有擔當才是真情懷》(第110頁)發表在2017年3月6日。當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要求“營造尊重知識、尊重知識分子的良好社會氛圍”,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善于同知識分子打交道,做知識分子的摯友、諍友”。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對來自知識分子的意見和批評,只要出發點是好的,就要熱忱歡迎”。作者則從知識分子的角度提出“擺正位置”、“客觀豁達”、“日日求新”的自我要求,作者在文章中寫道“從執政大局出發,即使批評沒有被全盤接受,也要想到一定有助于還原真相;建議沒有被照單全收,也要想到一定有利于完善決策思維,無需自感‘挫敗’,繼續積極建言。”
《微言集》還收錄了作者發表在其他媒體的學習體會:
《“競爭中性,平等保護”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之本》(第187頁)發表在2020年7月22日。前一天,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強調“要千方百計把市場主體保護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弘揚企業家精神”。作者從座談會“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港澳臺資企業、個體工商戶代表一起參加,發言代表也覆蓋了各類所有制企業,這是史無前例的,鮮明體現了對各類市場主體‘競爭中性’、平等保護的理念”為切入點,論證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對市場競爭領域企業的所有制分類已經不再具備必要性,也逐漸失去可行性,應予逐步淡化、取消,這是‘競爭中性’的前提。”他同時呼吁:“為全體社會成員創造公平、幸福和自由才是企業和企業家的根本價值所在。”
《用良好的社會秩序來激發和引導社會活力》(第198頁)發表于2020年8月25日。8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座談會,聽取專家們就“十四五”規劃編制等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作者以習近平總書記“一個現代化的社會,應該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呈現出活力和秩序有機統一”的論斷為指導,指出“活力是秩序的基礎和前提,激發、優化社會整體活力,應該是設計秩序的唯一目的、衡量秩序的唯一標準。”并呼吁“不忘改革開放的初心,在經濟領域,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來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在社會領域,用良好的社會秩序來激發和引導社會活力;在法治領域,用黨的領導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
《“人民主體”是改革開放的真諦》(第201頁)發表在2020年10月16日。10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努力續寫更多“春天的故事”。作者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講話除了宣示中國改革開放的方向和決心,還洋溢著真摯的人民情懷”。他結合講話中關于“要從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問題出發,拿出更多改革創新舉措”的明確要求,指出“‘反復出現’,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黨的警示。作為一個‘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的執政黨,讓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的問題不再反復出現,是使命、擔當,更是承諾、責任。”
《發揮政協優勢,推進“精準商量”》(第140頁)發表在多家刊物。2014年,作者在紀念人民政協成立65周年大會現場聽到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的要求時深受觸動,“因為在實踐中這正是一大短板”,“不少涉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往往是領導講一下傾向性意見,找幾個專家‘論證論證’就給定了,受影響最大的那部分群眾的呼聲往往被有意無意地忽略,在很多時候他們只是‘被代表’‘被商量’”。他把習近平總書記的這個明確要求體會為“精準商量”,學習心得先后在《全國政協機關通訊》、《中國政協》上發表,2019年,文章主要內容被選為九三學社在全國兩會上的大會發言。
上述的學習體會,心得獨特,或角度、或深度、或觀點、或建議,不落窠臼,這應是第一時間被媒體選用的主要原因。對于黨中央的其他重大戰略部署,作者也都認真學習、完整領會、積極建議。試舉兩例:
2020年12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防止資本無序擴張”。作者認為“這體現了對社會經濟良性發展的擔當,體現了‘為人民謀幸福’的初心,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的有效作為”。但當時少數輿論將中央部署解讀為“逆市場化”,解讀為“處理國家和民間大資本的關系”,把矛頭直接指向了市場化改革和民間資本。作者在文章中論證了:“與壟斷相關的‘資本無序擴張’,無論是‘對平臺和市場規模的濫用’,還是‘利用資本規模不當占用資源’,抑或‘財富無序的過度集中’,都是對市場規則的無視、對競爭機制的破壞。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只能通過有效監管下的市場機制,通過法治保障下的公平競爭、而不是其他。”(《防止資本無序擴張”與市場機制》,第210頁)
2021年9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的發布,意味著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部署、推動的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進入實質階段。作者引用《總體方案》中“用足用好澳門自由港和珠海經濟特區的有利因素”、“充分發揮澳門對接葡語國家的窗口作用”的要求,對照澳門“‘自由港’無港口”,導致“‘窗口’無窗戶”的現狀,提出建議:由國家主導,借助珠海高欄港的港口資源,發揮澳門“自由港”的資質優勢,在橫琴深合區配置貨物貿易、遠洋運輸、國際結算及相關的產業、企業和機構,建設以“澳門新港”為主體的遠洋運輸、國際貿易、金融服務中心,推動澳門適度多元化,帶動珠海、珠江口西岸的發展,開辟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窗口。這個建議,還在廣東省新階聯的參政議會上專題交流,并成為人民網和廣東省政協聯合主辦的“界別圓桌匯”的主題(《粵澳深度合作,“澳門新港”建設是關鍵》,第240頁)。
“中國共產黨人依靠學習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學習走向未來”,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論斷。對于統一戰線成員,學習更是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履職能力的唯一途徑。但是,不能生搬硬套,不能人云亦云,而應把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緊密結合、良性互動。《微言集》中的學習體會,正是作者諸多高質量資政建言的基礎。這就是《微言集》給我們的深刻啟迪。
問題導向,措施跟上
——讀《微言集》有感
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監督委員會委員
戴曉雁
閱讀由中國文史出版社出版的陳利浩同1志的議政建言文集《微言集》,啟發良多。同為九三人,我與作者相識多年,全國政協副主席邵鴻在《序》中所述獲時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肯定的建議,我更是親歷者和匯報人。重讀有關文章,深有感觸。
黨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對公職人員的財產核查方式成為關注焦點。作者提出借鑒證券監管部門用信息系統監控資本市場的方式,建立“公職人員財產名單管理”制度,使之成為財產監控的“專業攝像頭”(《微言集》第37頁)。
當時,有些論者認為應照搬“財產公示”。作者認為:“財產公示”本身不是目的。除了從政治倫理的角度象征“官員有勇氣接受監督”,公示主要是引入“公眾核查”、消除“申報不實”的手段。但是,因為公眾掌握的信息有限,公示就類似于“發動路人拍汽車超速”,難免漏拍、誤拍,其他的副作用也很大。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作者引用對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屬股票交易的管理辦法:通過證券交易系統實時監控高管及其家屬的股票交易情況,一旦買賣了特定股票,交易系統立即自動報警并進入事先設定的鑒別和處理流程。借鑒這一思路,他提出對公職人員本人及家屬的財產實施類似的“名單管理”,通過信息系統監控、核查公職人員的收入、財產的存量、增量和其他變化,如遇異常由系統自動報警,進入甄別和處理流程,減少人為干預。監管部門可以隨時掌握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查和處理。
“名單管理”解決了公職人員本人及其家屬成員名下的財產核查,但公職人員讓他人“代持”的財產怎么辦?這是專家們在研討時最大的疑問,因為如存在代持,公職人員的財產核查將流于形式。作者介紹:公司上市前,每個股東必須披露“是否存在為他人代持股權的情形”。參照這一做法,他建議:修訂有關財產登記的法律法規,規定財產所有人需如實披露“是否代別人持有、為何人代持”,否則代持者和被代持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樣,代持人有了“婉拒”的可信理由,被代持人增加了“到時候收不回來”的額外風險,可以大大減少公職人員通過他人代持隱瞞、藏匿財產的行為。
通過名單管理、披露代持等方法,公職人員的收入及財產信息被完整掌握了,會不會驗證“腐敗普遍”?作者進一步提出了“財產分色”的建議。他認為:如果把公職人員工資性收入以外的所有收入都歸為“腐敗”,不但不符合事實,也一定會成為財產核查制度決策和實施的障礙。他建議,把公職人員的收入及財產分為白、黑、灰三色,其中,白色為工資性收入及其他的正常收入;黑色為貪腐所得,即由權錢交易形成的收入;灰色為非權錢交易形成的、但又不在“正常范圍”內的收入,如逢年過節的“紅包”、婚喪嫁娶的禮金等。作者指出,由于權錢交易的原因是“權力集中在少數部門、少數人手里”,真正有貪腐行為的公職人員從比例上應該只是少數,大多數公職人員“白色”以外的收入只是“灰色”的。“黑色”和“灰色”在數額、惡劣程度、社會危害性上都有著明顯的區別。因此,對于灰色收入,應本著“既往可以不咎,以后堅決杜絕”的方針進行處置。對于黑色收入,則必須“發現一個,查處一個”。這樣,才能保護多數、打擊少數、凝聚共識。
以上建議,成為九三學社的在全國兩會上的黨派提案。2013年3月4日,時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聯組會,我在會上基于上述內容作了發言,得到王岐山同志的當場肯定。中紀委在對提案的答復中表示:建議對于完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很有借鑒意義,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研究論證和加以吸收。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也就此專門召開了“名單管理”研討會,時任全國政協副主席王志珍出席,法律專家和反腐學者稱其為“最具備可操作性的反腐方案”,并指出這是用技術部分彌補制度失靈、用系統自動運行盡量替代人工干預、將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借鑒于政治制度設計的創新思路。
近年來,黨員干部自行申報和信息系統自動核查相結合的公職人員財產監督方式成效顯著,利浩同志也時刻關注工作進展、適時提出完善建議。《與時俱進,完善“干部個人事項申報制度”》(《微言集》193頁)就是最新的建議。作者指出,隨著社會數字化的進程,包括公職人員在內的社會成員的主要財產已經記錄在信息系統中。“個人事項申報制度”實施多年,申報者和核查者對信息系統數據的完整和共享程度都已經非常了解。在這種情況下,再由個人把明知在信息系統里已經完整記錄的事項進行申報,已經基本上失去了“考驗申報者是否忠誠”的意義,反而會帶來一些副作用,如擠占正常工作的時間、精力;由于客觀原因導致“漏報”誤傷干部和影響工作;由于親屬之間告知不及時或遺忘而導致漏報、造成后果可能損害家庭關系和親屬關系等等。作者建議:今后,申報的重點應逐步放到信息系統尚未記錄、或尚未完整記錄的事項上,如是否有財產代持、是否有境外存款及資產、是否有需要回避的利益關系等。對于組織可以隨時通過各類信息系統掌握的個人事項,逐步改由系統自動統計、無需再由個人申報,與時俱進地完善有關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問題導向,把問題作為研究制定政策的起點,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解決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上。從名單管理,到披露代持、分色管理,再到完善“個人事項申報制度”,作者提出的系列建議,正是發現問題、提出措施、持續完善的生動實踐。這正是《微言集》給我們的啟示。
——本文來源于政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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