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寶:日本核電處置失誤 中國能應對
- 時間:2012-05-31
- 來源:
遠光軟件(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不詳)
日本強烈地震和海嘯引發(fā)的福島核電事故,使投資者對國內核電項目安全性產生了擔憂。記者第一時間連線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張國寶,對福島核電事故進行深入分析,并結合正在建設的浙江三門核電站項目對中日核電站安全性加以比較。
福島事故源自沸水堆本身技術特點
記者:從技術上看,導致福島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張國寶:3月14日,我到浙江三門核電站考察,期間與中核集團、國家核電技術公司、三門核電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對日本福島核電事故成因、堆型、處置及我國核電裝置安全性進行了分析。三門核電副總經(jīng)理繆亞平曾作為國際核電協(xié)會(WANO)檢查組副組長在福島核電檢查一個月,有福島核電站全套圖紙,情況熟悉。
福島核電一號機建成于1971年,采用美國GE公司早期生產的46萬千瓦沸水堆。當時的安全技術不完善加上沸水堆本身的技術特點,是造成在地震海嘯雙重打擊下發(fā)生事故的原因。沸水堆沒有蒸發(fā)器,只有一個蒸汽回路,反應堆產生的帶放射性蒸汽直接進入常規(guī)島推動氣輪機發(fā)電,所以常規(guī)島也有放射性,采用密閉廠房。另一方面,沸水堆也具有工藝簡單、造價低、蒸汽壓力參數(shù)低、爐膛大、線功率密度低等有利于安全的優(yōu)點。但是在這次地震海嘯情況下,應急柴油機組被淹失靈,全廠無電力供應,反應堆無法注水冷卻,沸水堆的這些特點成了致命弱點。首先,在緊急情況下不得不排放蒸汽減壓,但沸水堆沒有二回路,只能排放一回路中含有放射性的蒸汽,造成環(huán)境輻射。如是壓水堆,可以排放二回路不含放射性的蒸汽。
記者:福島核電站氫氣爆炸是怎么引起的?從技術上講,其爆炸及放射性物質外泄是不是完全不可避免?
張國寶:福島核電一、三號機組爆炸均因氫氣爆炸引起,之所以發(fā)生氫氣爆炸,是因為燃料棒過熱到1600度以上,燃料棒包殼鋯和水發(fā)生鋯水反應產生氫。電視上有專家解讀氫是常規(guī)島氫冷卻產生的,是錯誤的。氫氣積聚在廠房頂部,而老式的反應堆沒有除氫裝置,引起了爆炸?,F(xiàn)在的新式反應堆有氫復合裝置,使氫又復合成水,不至于產生爆炸。
福島核電沸水堆的廠房配置最外層是我們在電視畫面上看到的類似水立方的廠房,它是沒有承壓能力的,爆炸炸掉的就是這個廠房的上部。廠房里還有安全殼,安全殼內才是壓力容器,核反應在壓力容器中進行。所以只有廠房炸開,安全殼尚完好,不至于有大量放射性物質外泄。電視中有的專家對何處發(fā)生了爆炸分析有誤。日方在處置中也有失誤。從地震海嘯發(fā)生,到一號廠房爆炸,中間有八小時,日方未采取注入海水的果斷措施,可能是抱有僥幸心理,想保全設備,如早下決心注入海水不致釀成大禍。
3月14日的分析中我們已經(jīng)注意到了福島二號機的危險。福島二號機燃料棒仍然裸露,沒浸入水中,持續(xù)升溫后必然燒熔。二號機安全殼內壓力已達8.4公斤,已達安全值4公斤的兩倍,我們已預感到二號機安全殼可能破損,放射性物質外泄,將造成災難性后果。15日早6點二號機安全殼完全卸壓,周邊輻射異常高,估計二號機安全殼已破損,輻射災害終于發(fā)生,后果是嚴重的。
我國核電項目可有效避免核輻射事故
記者:與福島核電站相比,我國核電項目在技術上有哪些特點?安全性能如何?
張國寶:我國核電項目采用的全部是壓水堆,比福島核電晚建三四十年,技術上已大大改進。首先壓水堆采用三回路,如遇緊急情況需釋放蒸汽減壓,可將二回路不含放射性的蒸汽外排;二是新堆型已普遍裝了氫復合裝置,氫復合成水,不會發(fā)生福島核電這樣的氫爆炸;三是壓水堆有蒸發(fā)器,三個蒸發(fā)器中的水也可帶走一部分熱量。所以如遇福島地震海嘯這樣的極端情況,壓力堆的抗災能力要優(yōu)于沸水堆。大家認為我們選擇壓水堆路線是正確的。
現(xiàn)在三門正在建設的AP1000三代核電技術,大家分析更是針對了這次核事故暴露出的問題。AP1000采用爆破閥,在沒有任何外界電源的情況下可自動爆炸,放出二回路蒸汽到頂上水箱減壓,頂上水箱下泄水冷卻,安注箱向壓力容器內注水,另設計上保證即使堆芯都熔化,壓力容器也不會燒穿,將放射性物質控制在容器內等等。所以我們選擇具有非能動性的三代核電技術是十分正確的,即使發(fā)生日本這樣的極端情況也能有效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