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就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發出通知
- 時間:2012-06-18
- 來源:
遠光軟件(來源:中國電力網 作者:不詳)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切實保障電力設施安全平穩運行,近日,電監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如何做好電力設施保護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知》在總結近年來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基礎上,從加強電力設施保護的意義、建立群防聯防工作機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加強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嚴防安全事故、完善長效機制、加大宣傳教育和加強行政執法等八個方面,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和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電力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和完善聯防群防的工作機制;三是要加大關鍵環節整治力度,努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四是要增強保衛機構建設,提高企業內部安全防范和治安保衛的能力;五是要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六是要創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電力設施保護長效機制;七要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營造電力設施保護的良好氛圍。
結合電力監管機構履行電力安全監管和電力行政執法的職責,《通知》也對電力監管機構提出了相關要求。一是要積極參加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的有關電力設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對電力企業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二是要配合公安機關加強電力企業安全防范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及時通報發現的電力設施保護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的問題,督促整改;三是要認真履行電力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電力設施遭到外力破壞并最終引發電力安全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四是要依法加強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企業的監管,建立違法違規施工隊伍“黑名單”,對發現的違反資質許可規定施工的企業,及時按規定對電力企業、施工企業進行處理;五是加強對參與電力設施建設人員的監管,對未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建設人員,按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