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還是市場:公平就好
- 時間:2012-07-26
- 來源:
遠光軟件(來源:中國能源報 作者:紅煒)
中央再提民間資本發展問題。想起七年前《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老36條”)剛剛發布時,民間很是激動了一番。這次在2010年《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基礎之上,6月18日之后,國務院有關部委陸續而密集出臺了《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國土資源領域的意見》、《加強電力監管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的實施意見》、《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等文件。頗為尷尬的是,此次民間少有反應,而唯恐沒有消息的資本市場倒是做出了自己的反應:從6月18日的最高2325點跌至7月12日最低2152點,距離年內最低2132僅有20點之遙。書說得好不好,臺下有無掌聲才是標準。當然,政策的效果和說書不一樣,需要時間來證明。
其實,沒有反應就是最大的反應。為了尋找“反應”,筆者在網上看到這樣一則消息:民間資本雞西富邦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擬出售黑龍江華富風力發電穆棱有限責任公司39%股權、佳木斯開禹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擬出售公司所有的風電資產、白城城原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和16名自然人擬售出白城富裕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全部股權。與此同時,華能集團、國電集團、中廣核集團等日前紛紛公告獲批的風電項目。其中尤以華能集團的風電項目引人注目:黑龍江公司所屬的和平風電場、敖包風電場、新立風電場等6個風電場清潔發展機制項目一次性獲得國家發改委核準。民間資本在潰退,國有資本在吹沖鋒號,真是“東邊日出西邊雨”。
聯想兩個多月前,一個熟悉的民營光伏企業家急匆匆的電話筆者:趕緊了解一下中海油收購著名民營光伏企業阿特斯的消息確切與否?聽說這是國家的意圖,在“三大油”中有無認識的人,介紹一下把我們也收了吧!這是一家頗具規模的企業,筆者至今還在幫助尋找能夠接納他的國有企業。按照產業發展規律,在行業整合時期,應當由行業中最優秀的企業抓住機遇收購遇到困難的規模企業,可筆者十分清楚地知道行業中優秀的光伏產品生產企業都是民間資本,早已是“地主家也沒有余糧了”。“老36條”發布七多年了,“新36條”也已兩年多,民間資本在國民經濟許多行業中所占分量卻在下降,新能源行業中無論風電還是光電,眾多民間資本企業都在企盼投入國有資本的懷抱,以至“國進民退”的說法日盛。難怪民間沒有反應,民間感謝政府的好意,但事實提醒他們:這一輪政策可別又只是當政者美好的愿望而已。
筆者以為,讓政策落地的關鍵不在發布文件機構層級的高低,不在發布文件次數的多少,而在一種制度能否真正讓社會資源合理配置。記得去年初,光伏市場還在最后的瘋狂之中,還是這家筆者熟悉的企業,不缺市場,不缺生產能力,唯缺流動資金,懇請筆者幫助。能夠想到的金融手段,能夠抵押的資產,能夠承擔的高達40%的資金成本,已是無所不用其極,但收效甚微。與此同時,筆者的一個掌管國有資產十幾億現金的朋友不無遺憾地說:制度幫不了你呀,我的錢安全是前提,收益超過銀行存款就是超額完成任務。
讓我們做一個美好的假設:這筆閑置的社會財富即使按照比原有收益高一倍的成本,合理流向這家光伏企業,幫助這家企業抓住上一輪高額利潤機會站住陣腳,他今天還會再求“三大油”來收購嗎?假設終究是不成立的,資本的逐利本性卻是成立的,讓資源合理配置的社會投資環境一定是必要的,只有這樣,政策才不會淪為只是一種美好的愿望。
寫著寫著,筆者突然發現此番討論的定位低了,因為已被導入一個重大的誤區:鼓勵民間資本發展,只證明民間資本有著不公平待遇,國有資本就平等了嗎?非也。想起十年前,筆者曾任一家國有資本為主的證券公司高管,堅信市場化機制的力量,知道眾多國有證券公司因缺乏競爭力效率不高而傲視天下。當時筆者所在公司雖然不大,業內卻是很“牛”,“牛”到就連當今最“牛”的證券公司高管那時也曾希望加入。但好景不長,有如今日之光伏產業,2004年開始中國證券全行業虧損,祈求國家救助是唯一途徑,只有到了這時筆者才明白:市場化機制是何等的蒼白無力,在通往人總行、證監會的求助路上,各地證券公司的帶隊人是省長、省委書記,而筆者所在的公司只有筆者一人,所以輸了,輸在資源分配的不平等待遇。其實今天討論的根本問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精神,如果能夠做到所有經濟實體,不論所有制、不論大小都享受平等的國民待遇,處于公平競爭的環境,讓資源按照市場化而不是人的意志而自由流動,又何需政府再提此事,中國的民間資本也一定是堅持“寧為雞頭”的老話,人們更不希望看到再有“新新36條”。
(作者為中國能源經濟研究院光伏研究中心主任hongwei0605@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