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側管理試點將獲財政獎勵
- 時間:2012-07-26
- 來源:
遠光軟件(來源:中國能源報 作者:肖薔)
唐山、蘇州和佛山或入圍首批試點城市 將對試點地區給予550元/千瓦的最高獎勵
7月16日,國家財政部以及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強我國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保障電力供需總體平衡。
獎勵資金明確
根據《辦法》,中央財政將安排專項資金,按實施效果對以城市為單位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試點工作給予適當獎勵。獎勵資金支持范圍包括:建設電能服務管理平臺;實施能效電廠;推廣移峰填谷技術,開展電力需求響應;相關科學研究、宣傳培訓、審核評估等。
在獎勵資金獎勵標準方面,《辦法》明確,對通過實施能效電廠和移峰填谷技術等實現的永久性節約電力負荷和轉移高峰電力負荷,東部地區每千瓦獎勵440元,中西部地區每千瓦獎勵550元;對通過需求響應臨時性減少的高峰電力負荷,每千瓦獎勵100元。
“這是國家第一次對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試點工作給予資金獎勵,此前只有河北、廣東等少數省份在省內實行過類似政策。” 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了解,此次獎勵資金中央財政按照“分年預撥、事后清算”方式下達獎勵資金,具體使用和安排由地方有關部門負責。
《辦法》還特別提出,試點工作結束后,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和驗收,如果實際完成的節約、轉移和減少電力負荷量低于試點方案任務值的80%,中央財政將全額扣回已預撥的獎勵資金。
三城市或入圍首批試點
在試點城市方面,《辦法》只是提及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講選擇部分符合一定條件的城市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綜合試點工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然據本報記者獨家獲悉,河北唐山、江蘇蘇州和廣東佛山三城市已確定為首批試點城市。蘇州市的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建設方案更是已基本形成。根據其試點方案,未來三年,蘇州將在全市范圍內耗電量1000萬千瓦時以上的1000多家單位中開展現代電能管理體檢工程,力爭有效降低120萬千瓦的電力負荷,打造需求側管理應用示范園區,以緩解電力供應緊張局面。
“三個試點城市在電力需求側管理方面都有相當的基礎,且其各自的側重點也不一樣。唐山側重于對高耗能等終端用戶進行負荷管理,蘇州側重于電能管理服務領域,佛山則是側重于實施能效電廠。”曾鳴對本報記者說,“特別是佛山,其電力需求側管理基本走在了南方電網五省區前列。”
據了解,2011年,佛山經信局等管理部門修訂了有序用電方案,落實了30萬千瓦的緊急避峰負荷,建立“網供指標+浮動指標”的調控機制,成功對490家“雙高”企業實施節能避峰指導,每天提高了8—10萬千瓦的調峰能力,并將大型商場、購物中心等商業用戶納入錯峰管理,實現工業、商業企業讓電于民。數據顯示,在嚴重缺電的形勢下,佛山2011年完成供電量482.1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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